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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严查消费贷流入房地产 首付贷卷土重来

时间:2017-09-09 14:36    来源:华夏时报  

  监管层严查消费贷流入房地产首付贷卷土重来

 资料图

  本报记者肖君秀张夏楠深圳、北京报道

  虽然房地产执行了史上最严的限购限贷政策,然而炒房者并没有罢休,如今又一次找到了新途径,那就是通过银行消费贷套出资金,用于购房首期款,轻松突破楼市调控政策,“首付贷”再出江湖。

  今年以来,银行的消费贷款呈现猛增,今年前7个月新增已经超过去年全年,对此,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姜超称,短期消费性贷款的爆发式增长可能与地产销售密不可分,去年下半年以来银行房贷额度逐渐受限,部分居民购房贷款或借道短期消费贷款完成。

  这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华夏时报》记者获得一份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的风险提示,称“近期辖内银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大幅增长,存在部分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可能对房地产金融调控造成负面影响”,并要求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此外,《华夏时报》记者还了解到,9月5日北京银监局也发文,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按规定购房首付款应为自有资金,防止买房杠杆过高造成风险,但首付贷通过银行消费贷再次卷土重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首付贷需要综合整治,不仅仅是银行做好入口管理,还要对P2P平台、地产中介、房地产商共同加强管理。

  消费贷流向房地产

  不久前,北京的张先生从3家银行申请到了多笔消费贷,合计100多万元。“都是银行主动与我所在的单位联系的,上门来办理消费贷,今年以来上单位推销消费贷的有一家国有大行、一家股份行和三家城商行,单位很多同事都申请了贷款。”

  张先生说,从他周围同事来看,买房是最常见的用途。“我申请的贷款有一部分借给了一位同事买房,当然同事自己也贷了消费贷用于买房。一般大家还是比较谨慎,除了买房,几乎没有把钱拿去做别的投资的。”

  目前银行房贷按揭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10%上下,但消费贷利率一般上浮20%、30%,利率要比房贷高出一大截,因此银行个贷经理推销起来更加卖力。消费贷包括信用贷和抵押贷,信用贷只要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即可,抵押贷则需要房子作抵押。

  本报记者拿到一家城商行的产品宣传页,该行提供三类信用消费贷产品,主要面向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金融、电信、烟草、电力等正式在编人员,申请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公积金查询记录以及其他辅助材料,三类产品的额度均在30万-50万元左右。张先生和其同事正是通过这种信用贷款,获取了每笔数十万的贷款,且基本上都是用于购房款。

  除了张先生申请的信用类消费贷款,另外一种就是炒房者已有房且房本在手,拿房本去做抵押贷,这种消费贷金额更大,一线城市的房子可以做到数百万甚至上千万。

  记者到银行咨询如何用房子抵押贷款,并用作二套房“首付贷”。一家国有银行深圳某支行个贷经理详解道,“如果有房子的话,抵押贷很方便,一般可以贷到七成,比如1000万的房子,可以贷到700万。以个人房子作抵押,再以公司名义申请贷款,钱打到公司账户,再拿去用就可以了。”

  对于消费贷用于购房,房地产中介则显得更加随便,深圳一家地产中介售楼经理对本报记者打包票,“银行抵押贷、信用贷都可以做,很多客户都这么做,大部人都用作首付款。如果抵押贷首付款不够的话,还可以将房子作‘高评’处理。”所谓“高评”,就是房子评估的时候,想办法价格评高一些,这样抵押贷款可以得到更多资金,从而买房、炒房不受资金掣肘。

  消费贷暗中流向房地产,贷款数据已经给出了答案。今年1-7月,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达1.06万亿,累计同比多增7137亿。而去年全年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总额仅8305亿,今年前7个月新增贷款已超过了去年全年。

  姜超进一步分析称,消费性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合计占了居民中长期贷款的八成以上,相应的经营性贷款比重在2014年以来则从17%降至当前的13%。居民消费性中长贷和公积金贷款的最主要用途均是购房。

  监管层已经注意到这一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在上述金融风险提示中还称,商业银行应审慎发放个人其他消费贷款,要认真审核借款人申报的消费贷款用途。北京银监局下发的《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也称,下一阶段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将视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偷渡”路径

  银行的消费贷有严格的审核规定以及资金流向监控,那么是如何流向了房地产市场呢?

  一家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的个贷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解释,按照规定,消费贷是不允许被挪作他用的。银行也有一系列的规定,比如大部分的消费贷都是委托支付,只有在见到合同之后,银行才直接转账给商家,用于装修的就直接打给装修公司,用于个人经营的贷款也必须是打给有业务关联的企业。

  然而,事实上又如何呢?“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存在用户伪造合同来套现。另一种情况下,消费贷款审批后直接打在用户的银行账户里。这时,消费、转账等操作,包括ATM取现后,存入他行的同名账户等,也都可以监测到的,但如果ATM机取现后直接花掉,就无法监控了。”上述个贷人士称。

  上述深圳地产中介售楼经理进一步透露,“如果消费贷直接打到个人账户,A银行申请的消费贷要把资金从A银行取现,再存到B银行去作首付贷,不在同一家银行操作就可以了。”

  而一家股份制银行深圳个贷人士则建议,最好找其他渠道借款支付首付款,在按揭贷款审批下来之后,再去申请消费贷,把首付款还给别人。虽然这样做兜了一大圈,但规避了监管审批,不过本质上还是将消费贷变成了首付贷。

  “只要觉得用户有还款能力,有些时候为了业绩,银行对于用户伪造合同等情况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上述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个贷人士称。

  目前,北京、深圳已经相继抡起了消费贷监管的大棒,那么究竟采用何种措施,才能更加有效地杜绝首付贷,从而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灰犀牛呢?

  “商业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时候,要加强对购房首付资金的审查,尽量做好入口的把关,如果来自其他借贷领域要加强监管、审查,就不能审批通过。对于提供首付贷的互联网平台,要加强监管、整治的力度;对于房屋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商,总是明里暗里想做这样的事情,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 董希淼认为,必需打监管、整治的组合拳。

  刀口舔血

  按照规定,购房首付需自有资金,不允许从金融机构拆借,这是为了控制房地产的杠杆与风险。

  一位深圳金融管理部门人士称,一旦首付都是借贷而来,金融机构的风险大增,同时也容易助长房地产市场泡沫。同时,一般银行的消费贷都是三、五年短期贷款,那么购房者短借长用,容易造成个人流动性风险,最终风险也在银行等金融机构。

  2016年3月,深圳等城市也严厉打击首付贷,控制杠杆加大的投机行为。当时首付贷主要从网贷平台等民间金融渠道流入,而今又从银行撕开了一个口子,借消费贷之名行首付贷之实。

  但是今非往昔,居民的杠杆已加无可加了。姜超在上述报告中称,如果考虑到长短期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国居民部门债务占GDP的比重2017年7月已经突破了53%,如果按照当前速度扩张,到2017年底预计将达到56%左右。

  我国居民进一步加杠杆的空间还有多大呢?“衡量居民部门的偿债能力,还要考虑居民部门分配到了多少可支配收入。美国收入分配主要倾向居民部门,但我们则倾向政府和企业部门,导致我国居民部门债务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已经达到了90%,美国当前仅有106%,日本的这一比例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基本都低于100%,再考虑到中国居民部门从父母、亲戚、朋友处获得的隐性负债,我国居民加杠杆的空间已经不多。此外,目前我国居民净存款比2016年初缩水了16%,已降至2013年初水平,也意味着居民举债空间并不大。”姜超分析称。

  董希淼呼吁房地产信贷实施差别化政策,根据购房区域、主体不同,综合运用手段,既调控总量又调整价格,一是合理确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总量;二是调整贷款价格,提高或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三是调整贷款条件,收紧或放松购房主体贷款资格条件;四是调整贷款首付,控制购房主体购房杠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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