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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人寿获首批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资质

时间:2018-05-31 19:59    来源:互联网  

   5月31日,银保监公布了关于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名单(第一批)的公示,中信保诚人寿成为第一批取得税延养老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将第一时间为广大客户提供税延养老保险产品。

  今年4月至5月,随着五部委《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及银保监会《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政策陆续出台,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终于在人们的期待中落地,揭开了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新篇章。

  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的落地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应对老龄化社会,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需要和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的重要民生举措,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工程,是国际通行的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主力。自今年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根据税延政策规定,每人可以按照劳务报酬的6%、每年最高可达12000元,予以税前扣除,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积累期资金收益暂不征税,在养老金领取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养老金领取时,其中25%的部分予以免税,75%的部分按照1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秉持“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原则,中信保诚人寿目前已完成了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和收益浮动型三类四款产品的开发,可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客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政策要求,自行在四款产品中选择。

  根据银保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应均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在公司偿付能力方面,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仅经营受托型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除外。

  此外,最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产品精算能力、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完善的分支结构和服务网络以及合规的税延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也是保险公司经营此类业务的“硬门槛”。

  税延养老保险考验保险公司资本、投资、精算、信息技术等综合经营实力,中信保诚人寿作为中国第一家中英合资的保险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联合发起创建。

  截至2017年12月底,中信保诚人寿在国内已设立了18家分公司,共在77个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17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超过643亿元人民币。2016至2017年,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开展了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SARMRA),公司连续两次位居寿险公司前列,并连续八个季度在监管部门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中获评“A类公司”。在监管部门的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中,中信保诚人寿连续两年获得A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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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中信保诚,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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