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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智毅独家专访 以强监管严监管理念引领信托业健康发展

时间:2017-03-09 18:27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八大业务分类:先试点,再推广

  中国证券报:《信托公司条例》制定目前进展如何?

  邓智毅:目前《信托公司条例》初稿已转给国务院法制办。年前,我们和国务院法制办专门召开会议,逐条预审,积极推动条例出台。《信托公司条例》作为一部针对信托公司的行政法规,将在《信托法》与三项银监会部门规章间,作出很好的衔接,进一步完善信托公司监管制度体系。例如,《信托公司条例》涵盖信托业保障基金、信托登记平台、信托公司日常建设等方面,具备行政处罚权,对于规范信托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证券报:在此前举行的信托业年会上,信托业务被划分为八大类。对此,监管机构将如何实施?

  邓智毅:业务分类是信托行业的根本性制度,对此我们会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我们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改革试点的前期工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在全行业推广。同时,其中涉及到信托业一些会计制度,比如一些科目的归属、规范,我们也会与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这一事情。

  之所以先要进行试点,是因为尽管这一分类很完备,但这些年信托行业发展创新步伐较大,我们担心这一分类能否将现有业务“一网打尽”。如果经过试点,证实确实没有问题,现有业务都能够归类到这八类中,那么我们下一步全面推广就有底。目前,我们按照自愿报名的方式,从中选取一些条件较好的公司进行试点。毕竟在试点过程中,一方面要推进新分类制度,另一方面旧的业务分类制度仍要正常进行,对公司内部管理、人才储备、风控水平提出较高要求。

  信托产品登记平台:有望上半年上线

  中国证券报:信托业保障基金的费率是否会调整?

  邓智毅:信托业保障基金是构建中国信托业体系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稳定信托公司发展,化解信托公司风险,存在非常必要,目前运行非常好。但任何事情都有其两面性,由于信托业保障基金采取费率的形式收取,所以必须要平衡好抵御风险与适度规模。我们初步认为,信托业保障基金规模在1000亿就足以应对行业风险,所以目前正在研究、测算调整相关费率,从而既保障行业稳定,又不能无限扩大规模。

  中国证券报: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已经挂牌成立,后续工作进展如何?对其如何定位?

  邓智毅:信托制度比较独特,信托登记在信托制度中具有特殊意义。尽管早在2001年的信托法颁布时就提出建立信托登记制度,但这些年由于多方面原因一直未能落地。去年底,中信登挂牌,目前正按照预定方案有序推进,相关内部业务运行制度正在推进中,争取早日上线。我们逐步建立相关登记制度,目前只是产品登记,距权属登记还有一定距离。至于信托登记平台上线时间,我们争取往前赶,上半年上线还是有希望的。

  中国证券报:去年以来,信托公司上市呼声又起,目前已经有几家信托公司通过多种方式间接登陆资本市场。对此,您如何看?

  邓智毅:信托公司作为一种市场化较充分的公司,这些年来在资本多元化方面,步伐迈得比较大,例如在68家公司中,有将近一半由民营资本主导。从发展趋势上看,要强化信托公司大公司、大品牌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建立动态资本金补充机制,必须是有一定资本实力。另一方面,股份制改造是相对最优的组织形式,上市有利于加强市场监督力量,能够促使信托公司在阳光下快速成长,也有利于信托公司发展壮大。基于此,我们鼓励信托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在条件成熟时上市。

  但上市,我们只是一个准出部门,还涉及到证监会这一准入部门。我们一直在呼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争取信托公司能够拥有和一般金融企业、甚至工商企业一样的待遇。

  我们也要求信托公司,如果真正要上市,还是要逐步确立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模式,要有自己的特色和业务体系,这样才能经得起市场挑选。此外,资本市场也是多元的,既有境内市场,也有境外市场,信托公司可根据自身条件合理选择上市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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