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密码注册 登录

投稿请发至邮箱:news@swcjw.com.cn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名家专栏 > 专访

专访郑新立:农地改革的城镇化视角

时间:2013-12-24 10:29    来源:新华网  

  《财经国家周刊》:文件中关于生态文明体制的具体部署,你有怎样的解读?

  郑新立:第一是《决定》中提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就是包括河流、湖泊、海洋、山地、草原等将来的产权都要明确责任主体,由这个责任主体对自然资源维护负责,而且要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和自然资源损害的终身追究制度。这非常重要,是第一次提出来。

  第二点就是提出建立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产业的市场机制,通过“谁污染谁付费”和第三方治理形成一个机制。“谁污染谁付费”是一个新提法,过去我们一直提“谁污染谁治理”。但“谁污染谁治理”很难真正得到落实,一直流于形式,实际上变成了谁要是治理了,谁就吃亏,谁要是不治理,谁就赚钱。

  比如一个60千瓦的发电机组,火电厂一年的脱硫脱硝除尘成本需要8千万元,如果企业偷排或者装一个假设备,成本就变成企业收入了。过去我们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检查来了,企业赶紧把设备开起来,检查的一走,就把机器关上,或者是白天开、晚上排污,这个实践证明“谁污染谁治理”不行。

  未来如果改成“谁污染谁付费”,企业只要排放了污染物,无论是气体、液体还是固体,核定一个标准你要交费,然后由政府通过招标,选择拥有先进技术、设备和经验的企业来治理,保证把最好的设备装上去,保证它24小时开起来。

  起草的过程还有一个小插曲。原来起草的文件写的是“试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但最终在全会上讨论时,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说这项工作已经试行有段时间了,应该改成“推行”。就改了一个字,我们未来在治理雾霾等问题时,相关工作可能要提前好多年。

  《财经国家周刊》:一讲到环保不少人就提到必然影响经济增长,发展仍是未来中国的重要任务,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

  郑新立:之所以一讲到环保就提到必然影响经济增长,是因为我们过去还没有找到一个共享性的公共产品市场价值补偿机制,说白了就是新鲜空气人人都在享受,它不像别的商品一样要通过市场购买,如果一个企业为新鲜空气做出贡献,有了投入,但这个投入如何产生利润?如果投入不能取得回报,光是靠企业觉悟,那肯定是干不成的。现在就找到了这样一个机制:“谁污染谁付费”,推行第三方治理。

  《财经国家周刊》:在你看来,环保产业是否将成为一个新的投资热点?郑新立:对环境生态的投入,同样可以产生GDP,可以产生利润,可以增加就业,这样就将形成环保产业的庞大市场。包括脱硫脱硝、除尘、水污染治理等专业技术会得到长足的发展,并能创造出可观的税收及就业。

  今年以来,在华北、华东地区连续出现的大面积雾霾天气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忧虑,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由于大气的污染,在我们首都北京肺癌的死亡率已经上升为第一位,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上涨。这样的严酷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应该利用市场机制,拉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使环保投入形成新的投资热点和经济增长点。目前,环保部正抓紧制定《京津冀地区联合治理大气污染行动计划》,一共十条,措施非常有力,这十条措施出台后可能对环保投入形成一个热潮。

  《财经国家周刊》:在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方面,还有哪些藩篱需要破除?

  郑新立:我认为首先要破除三个落后理念。第一,要破除强调环境保护必然牺牲发展的观念。环境保护和发展是可以统一的、协调的,而且环境的优美为人类创造一个适于居住的良好的环境,本身就是我们发展的目的和内容之一。

  第二,要破除“煤电便宜,所以要重点搞煤电”的观念,忽视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现在煤电的成本看起来1度电只有4毛多钱,风电、太阳能1度电要8毛到1块,但我们把环境成本、人的健康成本、医疗成本、人们寿命缩短的成本也全部算进去,那么煤电的成本可以说已经接近或者是相同于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再也不能用这个观点指导经济工作了。

  第三,要破除认为“环境治理可以慢慢来”的观念。有人认为英国治理雾霾用了50年时间,我们着什么急呢?我认为在3-5年内,治理雾霾可以取得明显的成效,很多人说不可能。英国当年治理雾霾还没有治理的技术,现在世界上治理大气污染,脱硫、脱硝、除尘的技术都是现成,而且绝大部分设备国内都可以制造,现在要钱有钱,要技术有技术,原来缺机制,现在机制也有了,我相信治理大气污染在3-5年见到成效是有可能的。记者 庞清辉

█请返回商务财经网新闻首页>>>>>

 3/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标签:郑新立,农改,城镇化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务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商务财经网介绍|投资者关系 Investor Relations|联系我们|法律义务|意见反馈|版权声明

商务财经网Copyright©《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70608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