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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IPO办法及再融资办法发布

时间:2014-05-17 12:00    来源:京华时报  

  IPO重启进入倒计时,各项配套措施也逐一落实。在16日召开的证监会每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备受市场关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经征求意见,监管部门将在后续配套规则当中,进一步细化创业板IPO招股书中对发行条件的信息披露;明确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有关事项的规定。同时,证监会对于近期的多个市场热点也进行了回应,其中包括本周曝出的华夏基金遭调查事件。

  京华时报记者敖晓波

  ■修订内容

  申报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

  据证监会介绍,本次发布实施的创业板首发办法共6章、57条,包括总则、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等。

  主要修订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

  二是简化其他发行条件,强化信息披露约束;三是全面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要求。

  另外,办法还废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拓展市场服务覆盖面,创业板申报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

  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共6章、68条,包括总则、发行证券的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附则等。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设置简明统一的发行条件,强化对再融资的约束机制;二是推出“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允许“不保荐不承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三是支持上市公司在特定范围自行销售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降低融资成本;四是加大董事会的自我约束功能,强化管理层再融资的责任意识。

  ■修订亮点

  新增“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社会各界对创业板首发办法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发行条件、中介职责及细化披露要求等方面。征求意见之后,采纳吸收意见建议有两方面,首先在发行条件方面,有的意见认为,对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因素以及本次修订取消的发行条件,建议细化披露要求。证监会采纳了上述意见,由于不涉及办法条文的修改,已在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准则等相关配套规则中加以吸收采纳,并尽快推出。

  在信息披露方面,有的意见认为,本次修订新增的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但应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证监会也采纳了上述意见,并在后续相关规则中加以吸收采纳。

  规定虚假陈述起算时间

  张晓军表示,对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发行条件、非公开发行定价、明确相关表述等方面内容。

  采纳吸收意见建议包括:一是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定价方式,为进一步清楚表述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持股期限的要求,避免歧义,将第十六条第(二)项修改为“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

  关于中介责任,有建议认为,对于“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应明确“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的起算时间。证监会采纳该建议,修改了第五十五条,将起算时间规定为“自确认之日起”。

  ■市场表现

  创业板指遭“滑铁卢”大跌2%

  创业板管理办法发布,意味着创业板IPO的日益临近。二级市场方面,周五题材股风声鹤唳,成长股再度回调,创业板指遭遇“滑铁卢”,股指连创新低,最低下探至1210.81点,截至收盘,创业板指重挫逾2.19%,报收1226.47点,创出今年以来的新低。

  张晓军表示,本次修订创业板首发办法、制定创业板再融资办法是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创业板支持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有利于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热点关注

  华夏基金涉非法交易股票被查

  证监会调查可疑账户与华夏基金账户关联

  曾经风光无限的国内公募基金头牌近日连遭重创,先是投行人员相继离职,眼下,又接连陷入老鼠仓风波,针对本周传出的华夏基金遭调查一事,证监会昨天证实,华夏基金涉嫌非法交易股票已进行调查。

  华夏基金可谓风波不断。上周刚刚曝出的关于罗泽萍在内的华夏基金两位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被带走协助调查的消息尚未平息,本周四,媒体又曝出前公募一哥王亚伟掌管的华夏大盘涉嫌老鼠仓遭证监会调查的消息。当日,华夏基金内部人士断然否认华夏大盘遭调查,称从公司层面了解,没有人来调查。然而时隔不过一天,证监会就证实了华夏基金公司因涉嫌非法交易股票已被调查。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透露,自2013年9月份以来,证监会根据相关线索发现了一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非法牟利的嫌疑账户,其中部分账户与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个别基金存在关联。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对此,华夏基金相关人士昨天再度回应表示,证监会此次调查针对华夏基金外部账户进行调查,未对华夏基金旗下任何基金进行调查。

  IPO预披露不与发行时间挂钩

  连日来IPO预披露不停歇,市场对新股发行预披露节奏等问题仍然较为关注。对此,张晓军表示,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等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所有在审企业都需要进行预先披露,所有新申报企业受理后即需预先披露。2014年6月底前,在审企业逾期仍不报送财务资料更新和相应预先披露材料的,将按规定终止审查。

  张晓军强调,预先披露只是受理新股发行申请的必要环节,证监会仍要按受理的时间顺序开展审核工作,因此,预披露不与新股发行时间直接挂钩,更不表示企业马上就会上发审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处理好积极推进与稳步实施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力度、节奏和市场承受程度。资本市场组织实施的各项改革措施,都会按照上述精神有序推进。

  尚未受理“证联公司”申请

  本周有媒体报道,由中信证券等几家大型券商牵头,集结了约30家一线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共同发起设立证联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方案,已于上周正式报至证监会机构部,进入审核阶段。

  对于该事件的进展,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媒体有关证券行业联网互通支付平台的报道。目前,行业部分机构正在研究论证有关证券行业支付平台建设方案。证监会尚未受理“证联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方案。

  据了解,证联公司功能与当前的银联类似,可以称之为“证券版银联”。成立证联公司不仅会对证券业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会给当前整个金融行业的支付格局带来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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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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