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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下猛药放狠招" 10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5-05-14 17:45    来源:新民网  

  记者近日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新食品安全法近日通过修订,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法在104条原法的基础上增加了50条,修订后共154条,在制度构建、食品从业者必知等方面重拳出击,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法律责任制度,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3年10月,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6大亮点,在制度构建、“重典治乱”等方面“下猛药、放狠招”,严惩食安违法。要求食药监管部门进行集中监管,网络食品交易也要被监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秘方”要注册,剧毒农药不能用在瓜果蔬菜上,消费者成为食安治理的“监督员”,对举报食品问题的市民进行保护和重奖。5大修订确保“重典治乱”,经营病死畜禽要“蹲班房”;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按货值金额30倍罚款;一年三次违法要被“关门”;非法提供场所也要“挨板子”;出现问题经营者要先赔钱。

  在食品从业者必知方面,拟定4条“硬杠”,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追溯,经营者要自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置身事外。同时要求行业协会当好“专家”管好“内行”,消费者协会要拿起“放大镜”,加强社会监督。

  对于市民关注度较高的保健食品,新食品安全法出台5大新规,要求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改变单一制;对使用符合原料目录规定的产品要“备案在册”;必须符合良好生产规范,并定期报告;广告发布须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明确了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在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安焦点方面,新食品安全法作出了3大修订,要求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进行质量控制,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及防病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

  新食品安全法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以法律形式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记者 张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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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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