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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载严重,须反思公路公益本质

时间:2017-02-25 15:28    来源:光明网  

  作者:叶祝颐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相关责任主体(简称失信当事人)将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戒。近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当事人实施3个方面26项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融资、部分高消费、享受优惠政策等行为。(2月24日《北京晨报》)

  损坏道路,增加纳税人负担,危害公共安全……货车超载的危害毋庸赘言。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门联合发文治理超载超限车辆,制定3个方面26项联合惩戒措施,打造车辆超载超限防火墙,这对于超载车辆无疑具有威慑力。不过,值得追问的是,既然车辆超载危害那么多,处罚那么严,为何仍然有不在少数的司机置公共安全于不顾,故意超限超载呢?

  面对青海收费公路上大量车辆超载、冲卡逃费的问题,青海省交通厅副厅长陶永利曾说过一段耐人寻味的话:“这跟青海的货运市场有关系,运价偏低,货运企业和司机利润不高,相互压价以求货源”。而公路高收费,无疑助推了司机冲卡逃费、超限超载冲动。有的地方治超部门甚至设置超载月票,诱导车主和司机超载上路。

  不可否认,36个部门的26条联合惩戒措施对超载车辆有一定的约束力,但联合惩戒终究只是表象治理,解决“收费凶猛”难题才是根本。数据显示,货运企业过路过桥费占运输成本比重超过40%,它几乎榨干了货运利润。既然公路收费关卡过多,过路费让人吃不消。相关部门为何不降低收费标准、撤并收费站点,从源头抑制司机超载、冲卡的利益冲动呢?从某种意义上讲,司机热衷超载是贪欲作恶,也是公路高收费惹的祸!公路收费高高在上,推高物流成本比司机超载、逃费更可怕。交通部等五部委曾联合发文,要求清理整顿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过高等公路收费问题。但是一些地方不仅不清理公路乱收费,反而延长收费年限,甚至还完贷款继续收费。数据显示,货运企业过路过桥费占运输成本比重超过40%,货运企业负担沉重,司机怨声载道,显然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

  相关部门撤并不合理收费站,降低收费标准,不仅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让车主与司机获取应有的利润,也有利于平抑物价,降低社会成本。相关部门对收费公路的清理整顿行动早已告一段落,但是企业与司机仍感公路收费偏高,司机用超载、冲卡的违法方式逃费,警示相关部门下气力整顿不合理公路收费,用实际行动回应企业与司机的利益诉求。

  进一步说,中国公路不仅是乱收费的问题,公路属性界定不清更是现实问题。虽然不少地方把公路转变成了经营性项目,但是公路的公共资源性质没有改变。且不说交通部门自定收费标准与收费年限,是自说自话。公路投资、收费收入与合理回报到底是多少,收费站到底该拿多少钱还贷、多少钱养人,公众根本没有知情权与话语权。说到底,车辆超限超载揭了公路收费高企的底。公路收费高企,是在以遏制超载的名义“诱导”了超载。

  在笔者看来,交通运输部等部门不仅要严厉惩戒超载超限行为,而且要下气力清理公路乱收费,下决心修改“贷款修路”的公路建设模式。虽说目前全面取消收费公路有困难,但是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减少收费公路、降低收费标准,应该可以做到。从长远来看,要解决中国公路问题,关键是增加交通投资,还原公路产品的公益属性,切实降低物流成本,增强货运企业和司机的运输理性,不再热衷超限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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