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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基因编辑婴儿":负责人持股7公司 背后现莆田系

时间:2018-11-26 19:24    来源:百度  

 

 

最新消息>>

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

11月26日,来自中国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在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一天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也意味着中国在基因编辑技术用于疾病预防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

这次编辑峰会于2018年11月27—29日由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国家医学院、英国伦敦皇家学会和香港科学院在香港联合举办。据贺建奎介绍,基因编辑手术比起常规试管婴儿多一个步骤,即在受精卵时期,把Cas9 蛋白和特定的引导序列,用5微米、约头发二十分之一细的针注射到还处于单细胞的受精卵里。他的团队采用“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这种技术能够精确定位并修改基因,也被称为“基因手术刀”。

这次基因手术修改的是CCR5 基因,而CCR5 基因是HIV 病毒入侵机体细胞的主要辅助受体之一。此前资料显示,在北欧人群里面有约10% 的人天然存在CCR5 基因缺失。拥有这种突变的人,能够关闭致病力最强的HIV 病毒感染大门,使病毒无法入侵人体细胞,即能天然免疫HIV 病毒。

贺建奎还将在峰会现场展示他领导的项目组在小鼠、猴和人类胚胎的实验数据。在50枚人类胚胎基因测序结果显示,未发现脱靶现象;而所有人类正常胚胎里面,有超过44% 的胚胎编辑有效。贺建奎还展示此次基因手术婴儿脐带血的检测结果,证明基因手术成功,并未发现脱靶现象。他表示,结果仍然需要时间观察与检验,因此准备了长达18年的随访计划。

CRISPR/Cas9 技术自问世以来就因简单、高效备受瞩目,吸引全球各地科学家在医学、动植物育种、药物筛选等不同领域进行研究。贺建奎强调:“对于少数家庭来说,基因手术是治愈遗传性疾病和预防严重疾病的新希望。”不久前,中山大学一研究团队发布了国内首份针对普通公众和HIV 携带者关于基因编辑认知的比较报告,超六成受访者对基因编辑技术的运用持积极态度。575份HIV 携带者问卷显示,有94.78% 的HIV 携带者支持基因编辑技术用于预防HIV 。另据美国皮尤研究中心2018年4月针对2537名美国成年人的一项调查显示,60% 的美国人支持对未出生婴儿进行基因编辑,认为为了降低患严重疾病的风险,基因编辑是一种有效的医疗手段。

 

引发争议>>

该项目未经医学伦理报备 深圳卫生部门介入

记者从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获悉,该项试验进行前并未向该部门报备,正开会研究此事。

网友质疑,该项目进行前是否通过伦理审查?记者今日致电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在开会讨论此事,此前并未收到项目的伦理审查报备。

首例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 背后支持机构浮现“莆田系”身影

“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书”显示,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申请书申请人是南方科技大学生物系副教授贺建奎,项目名称为CCR5基因编辑。在申请书的最后方显示,该项目“符合伦理规范,同意开展。”并盖上了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医学的印章,落款时间为2017年3月7日,签名者有龙宏、黄华锋、褚振忠等7人。

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和美儿科医院于2010年07月29日成立,15年7月7日在香港正式挂牌上市,其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局主席名叫林玉明,系福建人。2014年,林玉明当选莆田健康产业总会副理事长。资料指出其系和美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其所担任董事长、高管、法人的医院及投资机构共计27家,而南都记者通过过往公开资料发现,林玉明系国内民营医院“莆田系”的代表人物之一,并被媒体称为“莆田系第二代”。南都记者留意到,林玉明其所担任法人及高管机构面临的法律诉讼为199条,法院开出公告共计36条。

 

项目负责人发声>>

伦理审查申请自称超诺奖 项目负责人此前曾称编辑基因极不负责

该项目申请书中称,“这将是超越2010年获得诺贝尔奖的体外受精技术领域的开创新研究,将为无数的重大遗传疾病的治疗带来曙光。”

根据申请书中贺建奎填写的申请理由,该研究采用CRISPR-Cas9技术对胚胎进行编辑,通过胚胎植入前遗传检测和孕期全方位检测,可以获得有CCR5基因编辑的个体,使婴儿从植入母亲子宫之前就获得了抗击霍乱、天花或艾滋病的能力。2017年2月美国国家科学、工程与医学研究院首次批准用于重大疾病治疗的胚胎编辑实验研究的伦理申请。

 

贺建奎提出基因技术研究和应用领域需遵循的“核心价值”,包括对真正需要的群体保持“悲悯之心”(Mercy for families in need)、仅仅用于严重疾病的“有所为更有所不为”(Only for serious disease, never vanity)、尊重孩子自主性为前提的“探索你自由”(Respect a child’s autonomy)、命运不能由基因来决定的“生活需要奋斗”(Genes do not define you )、“促进普惠的健康权”(Everyone deserves freedom from genetic disease)等5项伦理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3月。而2017年2月,贺建奎在其博客上撰文表示,人类胚胎基因组编辑应对安全性进行全面的考量,包括动物模型和细胞系、脱靶、嵌合体、胚胎发育及多代效应五个方面。彼时他表示,CRISPR-Cas9是一种新技术,需要更多深入的研究和了解。不论是从科学还是社会伦理的角度考虑,没有解决这些重要的安全问题之前,任何执行生殖细胞系编辑或制造基因编辑的人类的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医院声明>>

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否认"基因编辑婴儿"在该院出生

新京报记者就此致电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医院正对此事进行调查,婴儿的基因编辑并非在该院进行,婴儿也不是在该院诞生。

有消息称,该项试验是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和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的合作项目,并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正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孩子的基因编辑并不是在我们医院做的,孩子也不是在我们医院出生的。”她表示,此前也并未听说过该院在进行相关医学试验。

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前伦理委员会成员:审查申请书签名可能是伪造

南都记者刚刚了解到,上个月刚刚从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离职的医务部主任秦苏骥介绍,根据申请书显示的时间,其当时还在医院任职,同时他也是伦理委员会成员,但是他并没有印象,医院开过这个会议。作为伦理委员会成员,他的签名没有在申请书上。

秦苏骥介绍,他特地去找了上面有签名的前同事了解情况,几名前同事表示,自己并没有签过这张申请书,也没有印象召开过有关这个项目的会议,签名可能是伪造。

“我一点不知道这是怎么发生的。”秦苏骥表示,以他当时在和美妇儿科医院当时的职务,如果有这个事情,他应该要知晓的。同时,医院伦理委员会除了医院内部人员,还有法律界人士、社会界人士共同组成,但是这张申请书上,并没有看到法律界人士、社会界人士成员的签名。

 

专家担忧>>

意义不大 或引发未知疾病

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会艾滋病专业学组副组长卢洪洲教授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对这项研究的价值表示了疑问:"艾滋病的母婴阻断非常成熟,如果担心艾滋的亲子间遗传,母亲治疗就可以了,干嘛还要做这份研究呢?它的研究价值何在呢? "

此外,卢洪洲还对这一技术可导致的其它疾病表示担忧:"人体的每个部分都不可或缺,是非常自然的生命,这样做除了伦理,还可导致其它未可预知的东西,这都是需要考虑的。"

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副主任医师肖江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个技术理论可行,目前艾滋病基因治疗在研究中,这个思路也算是未来艾滋病治疗的方向之一。但成功率很低,并且孩子未来是否可导致肿瘤或其他未知疾病,不好说"。报道中所谈到的基因编辑实现艾滋免疫,是通过"敲掉受精卵的CCR5基因",在肖江看来,这一步很不容易,失败率高,"敲除CCR5基因,是否会脱靶敲掉其他正常基因呢?虽然他们说效率高不会脱靶,但这种可能性仍存在,把CCR5敲除了,把其他正常基因也敲除了,就可能导致癌症或其它疾病"。此外,肖江表示,伦理也是一个问题,应当严肃慎重对待。

起底项目负责人>>

持7家公司股权 系6家法人代表

项目操盘者为南方科技大学生物系副教授贺建奎,他开创了基因编辑的先河,同时也是该领域一名商人。

南方科技大学官网显示,贺建奎2006年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近代物理学学士学位,2010年获得美国莱斯大学生物物理学博士学位;2011-2012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担任博士后。

天眼查消息显示,贺建奎是7家公司的股东、6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6家贺建奎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分别为深圳市瀚海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因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瀚海创梦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南柒君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因合医学检验实验室、深圳市瀚海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最为知名的为深圳市瀚海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贺建奎持有深圳市瀚海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7.42%的持股,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70.186万元人民币。该公司曾对外宣布研究出世界上最为精准的基因测序仪。

基因编辑>>

中国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应该进行完全的人体试验

在中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限制,基因编辑技术应用范围以及相关技术完全成熟之前,任何人都不应该进行完全的人体试验。中国科技部和原卫生部于2003年联合颁布《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中明确规定,进行人胚胎干细胞研究,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利用体外受精、体细胞核移植、单性复制技术或遗传修饰获得的囊胚,其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二)不得将前款中获得的已用于研究的人囊胚植入人或任何其它动物的生殖系统。

(北京时间综合,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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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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