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密码注册 登录

投稿请发至邮箱:news@swcjw.com.cn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城市商业 > 房产

房地产税初稿已成形 有望“十三五”头两年推出

时间:2015-10-16 19:54    来源:证劵日报网  

  10月1日起,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由此引发了房产税是否正式出台的猜测。目前业界认为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

  根据重庆市地税局日前发布的公告,符合缴纳房产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在10月1日-31日期间主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自2011年以来,重庆房产税的起征点也经历了4次上调,从最初的9941元/平方米,上调至目前的13192元/平方米。

  而与“房产税”一字之差的“房地产税”,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人士透露,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前不久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对此,有专家预计房地产税有望于“十三五”前两年推出。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佐建议适时开征新的房地产税。他表示,房地产税的改革应当将房产、土地相关的税费改革统筹考虑,逐步合并现行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中的有关征税项目以及房地产方面的某些合理的、具有税收性质的政府收费,建立城乡统一、房地统一、与各国普遍开征的房地产税基本一致的房地产税。

  【相关新闻】

  财科所原所长贾康:房地产税的五大正面效应

  房地产税,是指包括居民消费住房在内,于不动产持有环节(或称保有环节)的税收,其改革关键是使一部分消费住房保有环节上的税收调节从无到有。

█请返回商务财经网新闻首页>>>>>

标签:房地产税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务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商务财经网介绍|投资者关系 Investor Relations|联系我们|法律义务|意见反馈|版权声明

商务财经网Copyright©《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70608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