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密码注册 登录

投稿请发至邮箱:news@swcjw.com.cn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财经

互联网理财险:离开是为了更好地回来

时间:2014-10-08 08:08    来源:金融时报  

  “是不是以为我们在躲猫猫呢?其实,最近正琢磨着怎么才能让亲更满意呢!”一个月前,国华人寿这则卖萌公告发布在其官网首页,向消费者解释为何其官网及网店所有网销产品均下架,公告称,“为了更加符合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要求,我们将进行产品、系统、服务流程全面的升级!”

  一时间,与淘宝网合作的30多家寿险公司中,目前仍在销售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屈指可数,且均为长期产品。曾以6%、7%的高收益推出理财型保险的3家网销保险大户——国华人寿、珠江人寿、弘康人寿网店集体关张,官网及网店所有网销产品均下架。

  而目前,距离理财型保险产品大范围撤离互联网已一个月有余。

  互联网理财险纷纷下架

  理财型保险产品是一种弱化保障功能、强化收益性的理财产品,主要为万能型和分红型的寿险产品,但一般为短期趸缴型。互联网上的理财型保险的期限比较灵活,与银行的理财产品类似,短的只有15 天。目前,理财型保险的收入并不纳入保费收入中,而归类到新增投资款的会计项下。由于此类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用户需求度较高,也较容易形成规模,一些中小型的险企为了提高互联网保费规模会纷纷推出该类产品,且在收益率厮杀激烈的情况下,用抬高产品收益率来吸引客户以形成更大规模。

  事实上,理财型保险产品的互联网之路一直走得颇为顺畅,特别是对于缺乏渠道优势的中小险企而言,更是依靠这一渠道、这类产品成功突围。2013年,天猫“双十一购物节”,国华人寿“华瑞2号”在开卖后仅10分钟,成交金额即破1亿元。“双十一”当天国华人寿官方旗舰店总成交金额5.31亿元,生命人寿官方旗舰店当天共计售出1.01亿元。

  然而,目前在天猫的保险旗舰店中,已经找不到国华人寿的店铺,而生命人寿官方旗舰店也以意外险为主打产品。互联网理财型保险产品的春天就这样悄然结束了吗?

  在理财型保险产品大规模下架之前,其未来也是被普遍看好的。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预测,2013年到2017年的互联网理财型保险产品规模保费预计增长较为迅速,预计2014年增速达到83.9%。艾瑞咨询则预计,2015年到2016年,互联网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增速会有所提高,到2017年,该类产品的规模保费将达到335.2 亿元,占总新增投资款的7.6%。

  高收益背后或藏低保障

  尽管与互联网渠道保费收入第一大户车险无法相比,但理财型保险依然稳稳占据了第二的位置。《报告》显示,2013年,互联网渠道保费收入贡献最大的为车险,占比为52.4%;其次为理财险,占比为27.9%;再次为意外险,占比为14.8%。相对于车险和意外险这两种刚需型险种,理财型保险产品的贡献确实出人意料。而为何能达到“出人意料”的效果?则源于较高的收益率。

  继“破6”、“破5”之后,包括余额宝、零钱宝、理财通等在内的互联网“宝宝”们的七日年化收益率持续缓慢下行,越来越接近4%的边缘,与此同时,国华人寿、昆仑健康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推出预期年化收益率达到6%的产品,珠江人寿更是达到了6.8%。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类高收益产品的保障力度通常都非常弱。昆仑健康保险“存乐理财保障计划”,保单生效首年因疾病发生保险责任,给付账户价值的105%,第二年底起至保险期满发生保险责任,给付账户价值的101%,因意外伤害以及关爱护理引发保险责任的,同样如此;国华人寿“新版理财宝”,由疾病引发的身故或全残以及意外伤害引发的身故或全残,客户可以获得账户价值的105%。一位保险专家告诉记者:“互联网保险理财产品其实就是万能险、投连险和分红险,只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在销售。由于要给到投资者5%~7%这样高的收益,保险公司很难再给出较高的保障,否则保险公司会出现亏损。”

  信披不充分是最大风险

  前不久,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就曾撰文指出,近来,部分保险机构大力发展短期险和高收益的万能险产品等理财型保险业务,期限多为1年或2年,结算利率达到5%甚至更高,这种产品为追求高收益率大多配向收益高、流动性低的另类资产,比如不动产、基础设施、信托等,形成了“短钱长配”的新情况,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而对普通消费者而言,最大的风险在于信息披露不充分。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互联网渠道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其本身并没有问题,但被人诟病的是将理财、保障混在一起误导客户。据某媒体报道,日前保监会财险监管部分析梳理了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风险与问题等,首要风险即为信息披露不充分。

  互联网保险业务主要是通过消费者自主交易完成,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缺乏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而网络销售强调吸引眼球、夸张演示的营销方式,与保险产品严谨审慎、明示风险的销售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全面、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目前,部分第三方平台销售保险产品,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充分、弱化保险产品性质、混同一般理财产品、片面夸大收益率、缺少风险提示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报告》数据也显示,第三方平台销售的保险产品中,57.1%均为理财型,而在险企官网、中介代理平台理财型保险产品占比仅为6、2%、9.8%。如此看来,第三方平台成为理财型保险产品的主战场,其何时能够再上线、是否能够再迎春天,都与这一战场息息相关。

  本报记者 付秋实

█请返回商务财经网新闻首页>>>>>

标签:互联网,理财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务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商务财经网介绍|投资者关系 Investor Relations|联系我们|法律义务|意见反馈|版权声明

商务财经网Copyright©《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70608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