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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贷款利息有点高

时间:2013-12-15 20:47    来源:消费日报  

   消费日报报道 信用记录有问题、收入证明不合适、第二套房贷要多交,这些都成了许多买房族在银行贷款时遇到的难题。而一种从开发商处贷款的模式正在慢慢夺取这样的特殊客户群,既不用占贷款指标,又不用付首付,利息只是执行国家标准利息的上限。听起来是不是很美好?但消费者要真的选择了这样一种贷款,便会发现其带来的利息也会更高。

 

                                        四 夕/摄

  贷款不用审资格

  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王女士一直想买一套房子作为投资,可是她要到明年才能在北京拥有买房的资格,眼看着房价上涨,她心里很急却没有办法,既不想在外地买房占了自己首套房的贷款指标,又想拥有一套投资房,这让她很苦恼。

  “我的一个朋友知道我的想法后就给我介绍了一个楼盘,不但价格相对于其他楼盘不算很高,还可以零首付。据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讲,这个零首付和贷款都是开发商给购房者支付的。购房者只要按照现有的银行利息1.2倍按月来还款就可以了。我自己算了一下也挺划算的,我买的50万元的房子,每个月大约也就还4000块钱左右,我就和代理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可是我回家一算却总觉得不对劲。首先银行现在同期的贷款利息是6.55,开发商借款的利息是7.86,我想既然省了那么多手续费,多一点利息也就算了。而且人家也是按照标准利息的1.2倍计算,可是我再使用专业的银行贷款计算器算才发现了其中的端倪。我贷50万元,按照开发商给出的计算方法,我每个月还3930元,而按照银行的等额本息还款计算,同样的1.2倍的利息,我每个月只需要还3620元。我不但多付了利息,还多还了款,总觉得是被人家骗了。我之后问了开发商,开发商却说这种借款方式就是这么算。”王女士说。

  零首付不是不付

  12月6日,记者来到了王女士所说的位于河北省大厂县的京东电子城小区,在这里记者看到,零首付入住是这个小区最大的卖点。

  该小区的代理商赵先生告诉记者,所谓的零首付并不是不付,而是30%的首付款由开发商垫付,购房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逐月还款给开发商。

  “这个首付之所以是零首付,是因为开发商给购房者垫付了30%的首付款,购房者按照银行利率的1.2倍每个月还给开发商利息。比如你的30%首付款是15万元,那么你每个月给开发商还的就是15万元乘以7.86的利率,也就是每个月还给开发商1170元就行,剩余的70%你可以从开发商借款,也可以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就执行6.55的利率,如果从开发商借款就执行7.86的利率。并且你还给开发商首付的部分不含本金,只是利息。只有70%那部分的还款是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赵先生说。

  当记者问到王女士计算的贷款为什么会和银行的计算有出入时,赵先生说:“从开发商借款就是这种简单的计算方式,算起来是比银行的贷款利息和本金加起来多一些,但这是开发商的规定,我们也没有办法。”

  借款利息有点高

  记者了解到,现在银行贷款的利息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利率6.55,特殊情况有的可以打8.5折,也有的上浮1.1倍。最高限不可以超过1.2倍。如果按照开发商的计算方式,王女士每个月就要多还给开发商300多元,30年下来就要多还10万元左右,这还只是计算不合理的费用,而高出的1.2倍每个月还要多还400多元,30年下来又是15万元。这样算下来一套50万元的房子从开发商借款30年要多还25万元左右的利息。开发商的利润不可谓不丰厚。

  北京中和世纪房地产研究员分析师陈琳认为,开发商所倡导的的零首付概念,一直都有,但只是一个短期借款行为,“很多开发商对于已经盖好的楼盘会采用这种零首付的方式销售,其实也不是不付,是开发商先支付给了银行30%的首付款,然后当购房者贷款以后再还给开发商。一般都会约定在短时间内购房者要还给开发商首付。而对于全款都从开发商借款的行为,我个人并不支持。因为这种并不属于贷款范围,只是一种民间借贷的行为,利息的约定只要是双方认可的,且并不违反国家对于民间借贷间的最高利率,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购房者也只能是吃亏自己认了。”

  陈琳提醒购房者,“如果选择向开发商“贷款”的购房方式,一定是你在短期内有全额还款的打算。否则如果按照银行贷款年限来计算,房屋增值的速度或许无法抵消利息额度。购房者会得不偿失。购房者采取这样的方式更要仔细阅读借款合同,以免自己上当受骗。”

  □ 实习记者 黄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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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开发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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