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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第一本哲学书》:9堂极简哲学课

时间:2016-11-20 20:33    来源:凤凰读书  

  

      本文摘自《你的第一本哲学书》[美]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著,宝树 译 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11月出版

  对与错

  假如你在图书馆工作,负责检查是否有人偷书,而你的朋友看上了图书馆里一本珍贵的参考书,想要据为己有,让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把书拿走。你可能会犹豫不决,原因很多:你也许害怕他会被抓住,那时候你们就都吃不了兜着走了;你也许想要把书留在图书馆里,以便自己能够查阅。

  但是你也可能认为,他的要求是错误的:他根本不应当做这种事,你也不应当帮助他。如果这样的话,你的意思是什么?如果你的想法是正确的,那么又是什么使它成为正确的呢?

  “这是错误的”并不只是说,这是违反规定的。可能会有一些坏的规定,禁止本身没有错的事情,例如某些国家的法律禁止批评政府;也可能有一些坏的规定,要求实行本身就不对的东西,比如有些法律要求在饭店和旅馆实施种族隔离。对与错和是否违反规定是两回事。否则的话,人们就不能和评价行为一样,评价一条规定是对是错了。

  如果你认为帮助你的朋友偷书是不对的,当你做这种事的时候就会觉得不舒服:虽然你不愿意拒绝帮助朋友,但是在某种意义上你并不想做这种事。那么,不愿意去做它的原因从何而来?这种想法的动机是什么?也就是说,这种想法的背后有什么理由?

  说某种做法是错的,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的原因,但是在这个案例中,如果需要你解释这一点的话,你可能会说,帮助你朋友偷书对于其他的读者是不公平的,他们可能也和你的朋友一样需要看这本书;而如果把这本书放在阅览室里,那么想要看的人就都可以去看了。你也可能觉得,让你的朋友拿走这本书就对不起你的老板,他付给你薪水就是让你防着别人偷书。

  这类想法考虑的是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并不一定是直接影响他人的感受,因为他们可能永远也发现不了书被偷了,但总之是对他人的某种损害。一般说来,认为做某事是错误的,考虑到的不单是这件事会影响做这件事的人,还有它会影响到的其他人,并且其他人如果发现的话,不但不会喜欢,还会尽力反对。

  但是假设你对朋友说了这些道理,然后他说:“我知道图书馆馆长不希望有人偷书,其他几个读者要是发现他们要看的书没了,也会很不高兴,但是谁在乎他们呢!我就是想要这本书,我干吗在乎他们高不高兴?”

  你之所以要论证这是错误的,就是要给他一个不干这件事的理由。不过要是某人根本不把其他人当回事,假如他能够逃避惩罚的话,他又有什么理由控制自己不去干那些通常被认为是错误的事呢?他有什么理由不去杀人放火、坑蒙拐骗?如果他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什么不应当这么做呢?而且,如果没有理由可以解释他为什么不应当这么做,那么说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意义又何在呢?

  当然,绝大多数人都在某种程度上在乎别人的想法。但是即使有人不把别人当回事,我们多半也不会认为他因此就可以不用遵守道德了。若有人只是为了偷一个钱包而杀人,而把受害人视为草芥,他不能因为冷血就被原谅。他不在乎别人这一点并不能为他的行为做辩解:他应当在乎。但是为什么呢?

  对这个问题有许多种尝试的回答。其中有一类回答是试图找出这个人所在乎的某种东西,然后把这种东西和道德联系起来。例如,一些人相信,即使你在世时做尽恶事,还能够逍遥法外,逃脱法律和他人的惩罚,但是这些行为违反了上帝的诫命,因而在你死后,上帝就会惩罚你(而如果你能够克服诱惑,不去干坏事的话,上帝就会奖励你)。所以即使看起来去干坏事对你有利,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一些人甚至相信,如果没有上帝赏善罚恶,以此要求人遵守道德,所谓道德就不过是一个幻觉而已:“如果没有信仰,干什么都不碍事。”

  这种观点虽然将宗教视为道德的基础,却相当粗糙。还有一种更为吸引人的说法主张:遵守上帝的诫命,并不是出于害怕惩罚,而是出于对上帝的爱。上帝爱你,你也应当爱他。为了不冒犯他,你就应当希望去遵守他的诫命。

  但是无论我们怎么解释宗教上的动机,对这类答案还是有三种反驳。第一,有许多人根本不信上帝,却仍然能够判断是非,并且认为人不应当为了偷钱包而杀人,即便他能够逍遥法外。第二,即使上帝存在,并且禁止某些事情,这仍然不能够使得这些事情成为错误的。谋杀本身就是错误的,这也就是上帝会禁止它的原因(如果的确有上帝禁止它的话);上帝不能够通过禁止一些多年的习惯——例如穿袜子时先穿左脚,再穿右脚——就使得这些习惯成为错误的。如果上帝会因为你这么穿袜子而惩罚你的话,那么你再这么穿袜子就很不明智了,不过这并不是错误的。第三,害怕惩罚,希求奖赏,甚至对上帝的爱,看起来并不是遵守道德的正确动机。如果你认为杀人、说谎或偷窃是错误的,你不应当去做这些事,是因为它们对受害者是坏事,而不只是因为你害怕对你自己不利的后果,或者你不想让创造你的上帝不高兴。

  这第三个反驳也可以用来驳斥其他用行为者自身的利益来充当道德力量的论调。比如古话说,你想要别人怎么待你,你就应当怎么对待别人。这或许是个明智的建议,但是它之所以有效仅仅是因为,当你想到你所做的事情会影响别人对你的态度时,不得不有所收敛。假如说你做的好事别人不会发现,或者你做了坏事却能够及时逃走(例如肇事后能够逃走的司机),这种说法就不适用了。

  对于他人直接的关心乃是道德的基础,并且是无可替代的。我们认为人人都应当遵守道德,但是我们能设想人人都关心他人吗?显然不能。一些人非常自私,另一些人虽然并不自私,却只关心他们认识的人,而不是所有的人。因此当我们说,每个人都不应当伤害他人,甚至是那些他们不认识的人的时候,理由何在呢?

  有一个反对伤害他人的普遍论证,只要会说话的人都可以适用,并且这个论证看起来指出了如下一点:即使人们的自私心非常强烈,以至于最终还是待人刻薄,但是人们仍然有某种理由去关心他人。我敢肯定你听过这个论证,它简单说来是这样的:“要是别人也这么对你,你会怎么想?”

  要说清楚这个论证是如何起作用的可并不容易。假设当你吃完饭,正要离开饭馆时下起了大雨,你正要偷某人的雨伞,一个旁观者看到了说:“要是别人也这么对你,你会怎么想?”为什么这句话会让你犹豫一下,甚至觉得心中有愧呢?

  很显然,直接的答案当然是:“我可不喜欢别人这么对我!”但是下一步又如何呢?你大可以说:“要是别人这么对我,我当然很不高兴。但是幸运的是没人这么对我,而是我这么对待别人,我可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但是,这个回答并没有说到点子上。当有人问你要是别人这么对你,你会怎么想的时候,你就得想到如果有人偷了你的雨伞,你会有什么感觉。而这些感觉可不只是“不高兴”而已,好像你只是把脚碰到了石头上那样“不高兴”。如果有人偷了你的雨伞的话,你会愤恨交加。你所愤恨的不只是丢雨伞这件事,而更恨偷伞的人。你会想:“那家伙偷了我用辛辛苦苦赚的钱买的伞,然后跑到哪里去了?我是听了天气预报,知道要下雨所以带伞的,现在果然下雨了,我却没有伞!那家伙为什么自己不带伞?”以及诸如此类的想法。

  当这种不顾他人的行为威胁到我们自己的利益时,我们中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其他人实在应当更为别人着想一些。当你受到了损害的时候,你多半会觉得其他人应当为你考虑,而并不是想:“我的利益与他们无关,他们可没有理由为我着想,不来伤害我。”“你会怎么想”的论证所要唤起的就是这种情感。

  如果你承认,当其他某个人像你损害别人利益那样也来损害你的利益的时候,你也会感到愤恨,那么你也就承认了,你认为这个人不应当损害你的利益。如果你承认这一点,你就得考虑这个“不应当”的理由是什么。这个理由并不是:因为他伤害的不是世界上其他的人,而仅仅是你,所以他就不应当这么做。对他来说,没有理由光偷别人的伞,而唯独不偷你的伞。你并没有受到特殊保护的特权。而无论这个“不应当”的理由是什么,它都是普遍有效的,靠这个理由,他不应当损害任何人的利益。而其他人也都会有这个理由,让他们“不应当”伤害你或者别人。如果人人都有不应当伤害他人的理由,那么你也不能例外,也不应当去伤害其他人。因此,这也就是不应当去偷他人雨伞的理由。

  这只是一个自圆其说的问题。一旦你承认,他人在相同的情况下不应当伤害你,并且承认,他不应当这么做的理由是适用于一切人的,而不只是对你对他适用,那么为了自圆其说,你也得承认这个理由现在对你也同样适用。你不应当去偷雨伞,如果你偷了,你就应当感到羞愧。

  不过这个论证也并非牢不可破。如果当一个人偷伞的时候,你问他:“要是别人也这么对你,你会怎么想?”而他回答道:“我根本就不会感到愤恨。要是在下大雨的时候,有人偷了我的伞,我当然不会高兴,但是我并不认为他会有什么理由去在乎我的感受。”如果他这么说,这个论证对他就无效了。但是有多少人会诚心诚意地这么说呢?我认为绝大多数正常人都会认为,他们的切身利害,不仅对于他们自身来说是重要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其他人也不应当忽视。我们都认为,当我们承受痛苦的时候,这不仅对我们来说是件坏事,而且本身就是件坏事。

  道德的基础在于如下的信念: 某些特殊的人(或动物)受益或受损,这不仅在当事者自己来看是好事或坏事,而且从普遍的角度看,其本身就是好事或坏事,并且每一个有头脑的人都明白这一点。这也就意味着,人们在决定做什么的时候,就有理由不仅考虑自己的利害,而且也考虑到他人的利害。而且如果人们只考虑到某些他人——例如他特别关心的家人和朋友——的利害,这仍然是不够的。当然,他会更为关心他自己和某些特定的他人,但是他也应当考虑他的所作所为对每个人的影响。如果他是个正常人的话,他也会希望别人这么对待他:即使别人和他素昧平生,也不该损害于他。

  即使以上所说都可以成立,也不过是勾勒出道德源泉的轮廓而已。它并未告诉我们应当如何考虑他人的利益,并且如何衡量这些人的利益与我们自己及亲友的利益之间的轻重。它也没有告诉我们,比起我们自己的国民来,我们对其他国家的人民应当关心到何等程度。尽管很多人都接受了一般意义上的道德,但是关于细节的孰是孰非仍然众说纷纭。

  例如这个问题:你是否应当关心其他每一个人,就像关心你自己一样?换句话说,你是否应当爱人如己?或许你每次去看电影的时候应当问自己:“如果我把买票的钱送给别人,或是救济贫民,是否会带来更多的幸福呢?”

  只有极少数人才如此无私。并且,如果有人对待别人和自己能如此不偏不倚的话,他或许也会感到,在其他人中间,他也应当如此不偏不倚。这样的话,他就不应当更偏心自己的亲友,而应当对陌生人也施以同样的关心。他对一些和自己比较亲密的人或许会有某种特殊的情感,但是如果他是完全不偏不倚的话,他就不能更偏向他们。例如,如果他要在帮助一个朋友或是一个陌生人摆脱痛苦、或者在带孩子看电影和把钱捐给贫民之间做出选择,他就不能偏向他的朋友和孩子。

  这种程度的不偏不倚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要求太高了。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可真是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圣人。不过在道德哲学里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应该争取做到多大程度的不偏不倚?你是一个独特的个人,但是你也能认识到,你只是许多人中的一个,并且从外在方面来看,也不比其他人更重要。这种看法对你有哪些影响呢?从外在方面看,你是一个有某种重

  要性的个体,否则的话你也不会认为其他人应当在乎你,从而善待你了。不过,虽然从外在方面来看,你并不比其他人更重要,但是对你自己来说,你却有着无可比拟的重要性。

  我们不仅不清楚应当在何种程度上不偏不倚。而且如果这个问题有正确的答案,其正确性的来源我们也无从知晓。是否对每个人来说,在私人的关心和无私的关切之间只有单一一种正确的方式去保持平衡?还是答案人人各不相同,依各自动机的强度而定?

  这就把我们带到了另一个重大的问题:对与错的标准对每个人来说都一样吗?

  人们一般认为,道德是普遍的。如果做某事是错误的,那么无论是谁做都是错的。例如,如果因为想要偷钱包而杀人是错误的,那么不管你是否在乎杀人者是谁,这都是错误的。不过,如果“某事是错误的”是不去做这件事的理由,而另一方面,从你的动机出发,你也有做这件事的理由,因为人的动机是千变万化的,所以看起来,很难有一个对所有人都适用的、单一的是非标准。对与错不是单一的,因为如果人们的基本动机各不相同的话,也就不会有一个人人都有理由遵守的、基本的行为标准。

  有三种方式可以解答这个问题,但是它们都不能令人完全满意。

  1. 我们可以说,对与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但是并非每一个人都有理由去力行对的事而避免错的事:只有有着正确的“道德”动机(特别是对其他人的关心)的人才有理由因这件事是对的,而去做它。这倒是承认了道德的普遍性,却牺牲了它本来的力量。而且说某人去谋害他人是错误的,但是他又没有理由不去杀人,这似乎也有点自相矛盾。

  2. 我们可以说,对与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并且人人都有理由去力行对的事而避免错的事,但是这些理由并不依赖于人实际的动机。毋宁说,这些理由是用来改变人的动机的,如果这些动机本身并不正确的话。这倒是将道德和行动的理由联系了起来,但是却没有说清楚,这些不依赖于人人都有的实际动机的普遍理由是什么。说一个杀人犯的一切实际动机或欲望都要求他杀人,但是他却有理由不去杀人,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3. 我们还可以说,道德并不是普遍的,并且道德要求一个人做的也无非是他有一定的理由去做的,而这些理由又依赖于他对他人普遍的关心程度而定。如果他有强烈的道德动机,也就会有强烈的道德理由和道德要求。如果他的道德动机非常薄弱,甚至根本没有,其道德要求也就会随之非常薄弱或根本没有。这看起来倒是比较符合人的现实心理,不过却与通常的道德观念相悖,这一观念认为:道德规定对于我们大家都是适用的,而不只是对少数好人适用。我们比较不同个人的动机时,道德要求是否普遍的问题就会出现;不仅如此,在我们比较不同社会和时代的道德标准时,这一问题也会出现。很多你认为是错误的事情,在以前却被大多数人当作是天经地义的,例如奴隶制、农奴制、活人献祭、种族隔离、对宗教和政治自由的禁锢、世袭等级制等等。而且或许某些你现在认为是正确的事情,将来也会被后人认为是错误的。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关于这一切会有唯一的道德真理,即使我们不能知道那是什么?或者如果相信对与错是随着特定的时间、地点及社会背景而变化的,这是不是更

  有道理呢?

  在某种情况下,行为的对错明显是依赖具体情况而定的。一般说来,你跟别人借了把刀,当他要的时候你把刀还给他,这是对的。但是如果在你借刀的期间,他发了疯,想要拿这把刀去杀人,这时你就不该把刀还给他了。但是这并不是我所说的相对性,因为这并不意味着道德在最基本的层次上是相对的。这只是意味着,基本的道德原则虽然是同一个,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要求不同的行为。

  某些人相信一种更深层的道德相对性,这种观点主张:对与错的最基本标准——例如杀人是否正确,或者你应该在何种程度上为别人做出牺牲——完完全全依赖于你所生活的社会接受的是什么样的道德标准。

  这种观点我总觉得难以置信,这主要是因为,你总是能够批评自己的社会中被接受的道德标准,并且说这些标准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但是如果你这么做的话,你就必须诉诸一个更客观的的标准,一个“真正的对与错”的观念,这个观念适合大多数人的看法。很难说这个观念是什么,但是只要我们不是盲目地遵从社会的看法,而诉诸自己的思考,就能够理解它。

  关于道德内容有很多哲学问题,例如:对他人的关切和尊重应当如何表现?我们是应当帮助他人实现其愿望呢,还是只要让自己不妨碍他们即可?我们应当做到何种程度的不偏不倚?用什么方式?等等。我在这里暂且略过这些问题,因为我主要关心的,是道德的一般基础在何种程度上是普遍的和客观的。

  在此我要回复的是一种对于道德观念整体的反驳。你也许听说过这种观点,它主张:人们无论做任何事情,其唯一动机只是这么做让他高兴,或是不这么做让他难过。如果说我们做事情的动机只是为了让自己高兴,那么要把对别人的关心作为道德的基础自然毫无希望。从这个观点来看,即使是明显的损己利他的行为也不过是为自己着想而已:这么做的人或者是想避免不做“正确的”事的内疚感,或许是想体会到因为做善事而洋洋得意的自豪感。但是如果他没有这些感觉,也就没有履行“道德”的动机了。

  不错,当人们做他们认为是正确的事情的时候,他们通常会感到高兴;同样,如果他们做自己认为是错误的事情,也会感到不快。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感觉就是他们行为的动机。在很多情况下,是另有动机产生了道德行为,而这些感觉不过是动机的结果。如果你认为做正确的事的唯一理由只是为了让你自己快活,你反而不会感到快活;要让你自己感到快活,必须有某种别的理由。同样,只有当你认为自己之所以不做错误的事,不仅是因为它使你感到内疚,此外还有别的某些理由,在这种情况下你做错事时才会感到内疚。至少事情应当如此。虽然说某些人做某些事的时候会感到非常不舒服,而他们并没有任何其他的理由认为这是件错事,但是这并不是道德起作用的方式。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人们做他们想做的事,但是他们之所以想做这些事情,其理由和动机千变万化,各不相同。我之所以“想”把钱包给某个人,可能只是因为他拿枪指着我的头,说:“不给钱包就打死你!”我可能会跳进一条冰冷的河里去救一个快溺死的人,我并不认识此人,救他也不是为了让自己快活,而是因为我意识到,他的生命同我的一样重要,并且我有理由去救他。正如如果情形反转,是我掉在河里,他也有理由来救我一样。

  道德论证想要证明人人都有一种能力,使得我们能够超出自己的私利,做不偏袒私利之事。不幸的是,这种做事的动机或许被深深地埋藏着,并且在某些人身上或许永远也不可能出现。无论如何,这种动机需要和其他那些强有力的自私动机(或不那么自私的个人动机)竞争,才能控制我们的行为。要为道德做论证的困难并不在于人的动机只有一种,而在于动机多得

  数不胜数。

  【内容简介】

  在这本享誉世界的哲学入门小书中,当代著名哲学家托马斯•内格尔用不可思议的精简篇幅和明白的语言,为我们打开了哲学世界的大门。

  不要被“哲学”深奥难懂的外表吓退了!这本书不谈哲学家和哲学概念,而是问了人人都多少困惑过的9个哲学问题:

  我们如何知道心外世界不是一场大梦?

  理解他人的心灵,为何困难重重?

  肉体与心灵的关系是怎样的?

  语言为什么可以传达意义?

  我们的意志是自由的吗?

  我们的行为为什么会有对错之分?

  什么样的不平等是不公正的?

  死亡意味着什么?

  人生的意义何在?

  通过回应这些问题,内格尔展示了哲学思考的真正乐趣。其实,古往今来的哲学家们,也都是带着这些问题踏上他们的哲学之旅的。哲学的源泉,就在于我们身边的世界,以及我们与世界之间复杂而多彩的纠葛。

  《你的第一本哲学书》的目的不是要给出正确答案,而是用非常平易的方式把你引向哲学的思考方式,教你用它来捕捉心中迸发的迷惑与感悟,积累智慧。希望你对生活的审视,就从你的第一本哲学书开始。

  【作者简介】

  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

  当代著名哲学家,美国纽约大学哲学与法学的荣休教授。他的哲学主要关注人的意识、主体性以及社会公平等话题。他是著名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的学生,被英国主流高等教育机构TheBestSchools.org评选为“50位最有影响力的在世哲学家”之一。

  内格尔是一位著作等身的哲学家,其中既有脍炙人口的哲学普及读物,即《人的问题》《你的第一本哲学书》和《精神和宇宙》,也有严肃的学术著作,例如《本然的观点》《平等与偏倚性》《利他主义的可能性》等。《你的第一本哲学书》作为经典的哲学入门书,是内格尔最精致、流传最广的作品。

  宝树(译者)

  本名李俊,北京大学哲学系本科和硕士,比利时鲁汶大学哲学硕士,哲学研究者及译者,亦为当代中国科幻作家。2012年签约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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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你的第一本哲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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